关于转发《关于再次征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各会员单位:
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起草了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完成了三轮征求意见。根据反馈情况,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,现再次征求意见,有相关建议意见的会员单位,请于6月16日前将修改意见纸质文件反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。
联系人:王楠
联系电话:0471—4632045
附件1:关于再次征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函
附件2: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
附件3: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人员联系方式
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
2021年6月11日
附件1:关于再次征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函.doc
附件2: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.doc
附件3: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人员联系方式.xls